登录  
 加关注
   显示下一条  |  关闭
温馨提示!由于新浪微博认证机制调整,您的新浪微博帐号绑定已过期,请重新绑定!立即重新绑定新浪微博》  |  关闭

回澜听涛的博客

得意不忘形,失意不失态,积极努力工作,阳光快乐生活。

 
 
 

日志

 
 
关于我

欢迎各位朋友光临听涛寒舍,还望多多点评、赐教!当然,本博原创作品如果朋友喜欢或媒体需转载、引用还请与听涛联系!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!

(原创:随笔杂谈)拒绝酒驾,还需要多少血泪教训才可以?!  

2013-08-25 14:49:09|  分类: 默认分类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  下载LOFTER 我的照片书  |

         【评论】拒绝酒驾,还需要多少血泪教训才可以?!

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文:回澜听涛    图:网络

        23日晚10时许发生在深圳路同安路路口一起车祸现场出现惊人一幕,撞上四辆正在等信号的车,肇事车弹出5米多远,而一身酒气、伤口留着血的司机居然躺在驾驶座上很好大睡,就连稍后赶到的交警也无法将其叫醒。这场“酒祸”至少造成包括肇事酒司机在内的6人不同程度受伤。
        又是酒驾!肇事司机不但事前喝下了两扎啤酒而且还是无证驾车,酒驾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和交警的严厉处罚,这位司机想必不会不知道,但因为心情很好、因为借着酒劲,没想到的是刚刚开出了两公里就酿成了事故,事后才为自己的酒后冲动感到后悔。
        从媒体报道看,尤其入夏以来和啤酒节开幕之后,我市交警部门积极开展了严查酒驾集中整治,实行严管严查“零容忍”,并对一些典型事例进行曝光,应该说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。可即便如此,也还是有司机举杯试法,面对交警的查处,他们可说是丑态百出,冲撞交警的、撒腿就跑的、死不承认的、求情告饶的等等不一而足,可惟独不见他们对可能造成严重事故的紧张和后怕。
        俗话说“车祸猛于虎”,导致交通事故的因素固然有很多,但司机自身因素却是最主要的,在已有“酒驾入刑”的情况下,还是屡屡发生酒驾事故令人遗憾甚至后怕,拒绝酒驾应该说是大家的共识,可或是因为尊重生命意识的淡薄,或是侥幸心理的驱使,或是禁不住酒桌上劝酒方式的诱惑,像上面这位司机一样借着酒劲一冲动酒驾就来了,事故就发生了。
        就是因为这些人的侥幸或放纵,酒驾事故就像无处不在的恶魔幽灵,让大家感到恐怖和后怕,这次被撞的毛女士就很窝火的说:“母亲刚做完手术,本来打算一起散散心的,结果摊上了这档事。”从之前的新闻报道看,可以说酒驾造成的危害触目惊心,有些给很多无辜家庭造成了无可挽回的伤害,其中的血泪恐怕只有当事人自己才能深刻体会到。
       酒驾醉驾行为可能随时引发严重的交通事故,给车辆周围的人群造成极大的安全威胁,醉驾入罪背后所隐含的正是对社会公众生命、财产安全尊重和保护。即便酒驾司机,因为发生事故或被交警查获,也将不光失去自由,还将损失金钱,更留有犯罪记录,可以说是酒驾惹祸害人害己害家庭和社会。
     “杯中物害人害己害家庭;拒酒驾利国利民利社会”,为了多一份安全少一起事故,多一份祥和少一次血泪,大家还是远离酒驾吧!有些事儿不是事后后悔就可以挽回的,既往的教训已经够深刻了。“喝酒不开车,开车不喝酒”,愿这句话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守的基本准则。

 

(原创:随笔杂谈)拒绝酒驾,还需要多少血泪教训才可以?! - 回澜听涛 - 回澜听涛的博客
  评论这张
 
阅读(88)| 评论(8)

历史上的今天

评论

<#--最新日志,群博日志--> <#--推荐日志--> <#--引用记录--> <#--博主推荐--> <#--随机阅读--> <#--首页推荐--> <#--历史上的今天--> <#--被推荐日志--> <#--上一篇,下一篇--> <#-- 热度 --> <#-- 网易新闻广告 --> <#--右边模块结构--> <#--评论模块结构--> <#--引用模块结构--> <#--博主发起的投票-->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
页脚

网易公司版权所有 ©1997-2018